2006年11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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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卫刁难怒从心起 驾车撞人刑法难容
一时冲动让原来值得同情的一方变成了故意杀人嫌犯
金叙飞 小金

  只因车站门卫有意刁难,司机怒从心起就驾车撞向门卫。2006年11月6日,犯罪嫌疑人陈光献被义乌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。
  2006年7月12日晚,在义乌市江东客运站大门口,陈光献驾驶公交车准备回站里停车时,与门卫龚某发生纠纷。门卫龚某就将该车上“义乌至尚经”的线路牌拿走。陈光献于是拿出手机向公司领导汇报,龚某两次上前把手机打掉并将陈光献按在座位上殴打,还对其讥笑。陈光献越想越气,驾驶该车撞向龚某,将龚某撞倒,同时撞坏了停在边上的一辆柳州五菱小货车。
  陈光献见自己的车子被撞坏,同时又把他人的柳州五菱车撞坏,而这均由龚某故意刁难引起,不由恶向胆边生,又从车上拿了钢管敲打已昏倒的龚某头部,导致龚某重伤。
  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:从犯罪嫌疑人陈光献的行为来看,其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,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(未遂)。一时的冲动让陈光献从原本值得同情的一方变成了故意杀人的嫌犯,这样的教训值得记取。